北京新建小區停車位需100%配備充電樁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和管理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7]36號,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將充電設施配建指標納入規劃設計規程,明確各類新建建筑配建停車場及社會公共停車場中充電設施的建設比例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要求。

其中,辦公類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車位的25%規劃建設;商業類建筑及社會停車場庫(含P+R停車場)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車位的20%規劃建設;居住類建筑按照配建停車位的100%規劃建設;其他類公共建筑(如醫院、學校、文體設施等)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車位的15%規劃建設。

據《意見》,該政策意在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制度體系,為電動汽車用戶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務。具體的規劃目標是,到2020年,圍繞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形成全北京市平原地區平均服務半徑小于5公里的充電網絡。

“按照現在北京市對新能源汽車的要求和發展速度,不排除以后會有對新能源汽車的比例提出指標性的要求,宏觀來看,對電動車的需求是持續增長的。”彭博新能源財經高級分析員寇楠楠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他認為,充電樁配比要求有助于建筑商以及國家電網等在前期基礎設施規劃階段保障容量,在保持城市規劃的彈性和前瞻性方面非常有必要。

7月4日,國務院副總理馬凱調研了北京地區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充電服務平臺、分時租賃等單位。調研期間,馬凱明確指出,在我國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關鍵時期,要突出抓好“四個創新”,其中之一就是充電創新。他強調,要解決好充電樁數量不足、老舊小區改造和“車樁充電接口不兼容”問題,為新能源汽車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分析人士認為,在加快新能源汽車發展方面,國家政策呈現出“一降一升”狀態,降的是新能源汽車補貼,升的是對充電樁的補貼。2017年,新能源汽車補貼額度比2016年降低20%,地方財政補貼不得超過中央單車補貼額的50%,到2020年,個人購純電動車補貼將完全取消。另據5月11日國家能源局和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聯合發布的《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年度報告(2016-2017)》,目前,已有30多個省市出臺了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政策,加大了補貼力度,補貼最高的達設施投資的30%。業內人士分析,新能源汽車產業出現的汽車的保有量猛增而充電樁的便利性不足,這是補貼重點轉移的主要原因。

據今年2月國家能源局發布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2017年規劃在全國范圍內建成充電樁90萬個。其中,公共充電樁10萬個,私人充電樁80萬個。具體到北京市,據北京市管委會數據,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累計建成約9.23萬個充電樁。其中,私人自用領域建成約6.50萬個,配建比約為75%;社會公用領域建成1873處,約1.70萬個,基本形成六環范圍內平均服務半徑5公里的公用充電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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