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產權證明
業主首先需要擁有自有產權的車位。如果車位是申請人租賃的,需提供經公證的車位產權人的書面同意證明
同意安裝條件
小區的剩余電力負荷需要符合安裝要求,由物管根據全小區用電量來綜合估算。在有負荷空余的前提下,應同意業主安裝
業主同意比例
小區需要電力負荷擴容時應經雙2/3的業主(即產權面積和業主人數的2/3)同意
近日,成都商報持續報道我市老舊小區業主安裝新能源充電樁遇阻難題,受到廣泛關注。證明難開、費用難理,相關部門是否采取措施解決?
據悉,成都擬在11月份出臺《居民小區居民自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業主申請充電樁的條件和程序。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正在起草的《方案》中提出,小區需要電力負荷擴容時應經雙2/3的業主(即產權面積和業主人數的2/3)同意。該負責人坦言,這也是目前最大的困難。
物業應在什么條件下
同意業主安裝充電樁?
市房管局物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房管局正在牽頭起草《居民小區居民自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針對小區自建充電樁所涉及物業服務企業的相關工作做建議和指引,對小區業主在自用車位上建充電樁的條件和程序進行規范。成都商報在之前報道的幾大問題,也將在《方案》中得以解決。
針對車位產權證明問題,該負責人表示,業主首先需要擁有自有產權的車位。如果車位是申請人租賃的,需提供經公證的車位產權人的書面同意證明。
那物業應在什么條件下同意業主安裝充電樁?該負責人表示,小區的剩余電力負荷需要符合安裝要求,由物管根據全小區用電量來綜合估算。在有負荷空余的前提下,應同意業主安裝。如果業主質疑物管的估算結果,由電力部門來進行調解。涉及安裝后的管理維護和使用安全責任及相關費用,業主應與物管簽署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由物業收取一定費用,作為管理維護成本增加的費用。
在自家車位上建充電樁究竟需不需要2/3業主的同意?這是在前期的報道中最困擾業主的問題。物管處相關負責人則明確表示,為了方便充電樁進小區,考慮在方案中通過協議約定的形式采用補償機制來進行折中處理,具體就是由申請人支付一定費用作為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算作申請人占用小區公共資源的一種補償。
該負責人介紹,正在起草的《方案》中提出,小區需要電力負荷擴容時應經雙2/3的業主(即產權面積和業主人數的2/3)同意。該負責人坦言,這也是目前最大的困難。小區業主是否愿意為其他新能源車主或者自己未來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可能性買單?這考驗著業主的共建共治共享思維。
成都已出臺多項舉措
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事實上,2017年,成都市在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面出臺了多項亮點舉措,先后制定了《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7~2019年)》《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等。《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分別對新建住宅小區和老舊小區作出要求,嚴格落實新建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定,將新建居民小區配建停車位預留充電基礎設施安裝條件達到100%、建成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納入建設條件、土地出讓條件。鼓勵已建居民小區電力增容,產權分界點以外的電網增容工程,由小區所在供電企業負責免費建設;產權分界點以內的電網增容工程,由小區所在區(市)縣政府(含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管委會)負責出資建設,市級財政根據完成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