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天津實施汽車限購、限行措施以來,新能源車由于在補貼、不限行等方面的優勢,獲得了消費者的青睞。截至今年5月,天津私人新能源車已達4萬輛,充電樁數量達1.17萬個。
然而,一些新能源車車主反映,安裝個人充電樁仍然困難重重,居住小區物業公司不配合是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國家電網以及一些公司建設的公共充電樁卻存在閑置的狀況。還有一些商業公司以“共享充電”之名,在全國發展加盟者和合伙人共建充電樁,然后實施商業化運營。
為什么車主一方面喊著“充電難”,另一方面卻又有充電樁閑置浪費?記者展開了調查。
武清區居民蕭君新購置一輛純電動新能源汽車。他本來想,安裝充電樁也應水到渠成,可不曾想麻煩事接連不斷。
蕭君所在的小區物業人員說,地下停車場車位安裝充電樁沒有先例,而且要按照商業用電計價,國家電網則說安裝充電樁需征得物業公司同意并簽字蓋章方可。回過頭來再找物業公司,他們卻不同意簽字蓋章。
像蕭先生一樣,本市其他區域也有很多新能源車車主遇到了同樣的問題。北辰區居民魏超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廠家附送了一根自用充電樁。他致電國家電網咨詢安裝事項得知,只要物業公司簽字同意就可以。然而,就是這個“簽字同意”的簡單需求,讓他頗費周折而且心力交瘁。
魏超第一次和物業公司聯系,物業人員告知他沒有車位所有權不能安裝。但是,魏超的車位從小區交付使用開始就一直在租用,每年都交費,已經7年了。依據國家發改委等四部委發布的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只要有一年以上的使用權就可以報裝自用充電樁。
當他拿著這份文件再與物業公司聯系說明情況后,物業公司的答復居然是“國家發改委沒有通知我們公司,也沒有專門給我們發文”。接著,車商派人來實地勘測,卻找不到小區的配電室,想要小區物業公司配合,順便替魏先生溝通一下充電樁安裝問題。結果他們在物業公司那里又碰壁了,幾位工作人員一聽安裝充電樁就說找經理,至于經理在哪兒、電話號碼是什么卻沒有一個人說。
在魏超將問題投訴到政府部門后,得到了一個全面的答復。答復指出,小區在建設前沒有對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做詳細規劃。車位沒有劃分新能源汽車的集中存放區域,如進行線路走線、布線、布管,確實存在起火等安全隱患。
答復還指出,雖然目前新能源充電樁設施建設出臺了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有責任支持配合業主安裝充電樁,但對于充電樁安裝完畢后,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監管責任尚未明確,萬一發生漏電、火災甚至爆炸等問題,物業公司無法承擔相應責任。
此外,根據國家《物權法》和《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的明確規定,涉及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改建、重建,需要全體業主同意,充電樁建設也需走法定程序。
獲得這樣的答復后,魏超對在自己小區安裝充電樁不抱希望了。




